优讯云(上海)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用户服务协议
生效日期:2025年07月24日
重要前置声明
1. 本协议适用于我司全部在售产品:物理机、宿主机、云服务器、虚拟主机、CDN加速服务。
2. 用户下单、支付、开通、使用服务,即代表已充分阅读、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,无任何异议。
3. 特价活动、促销机型、折扣订单、限时特惠产品不适用退款规则,一律不予退款。
第一条 服务定义
- 物理机/宿主机:我司提供的独立物理服务器、机房宿主机租用托管服务。
- 云服务器:虚拟化弹性云计算服务器服务。
- 虚拟主机:共享型网站空间托管服务。
- CDN:全网内容分发、静态资源加速服务。
第二条 用户使用规范与违规处置
2.1 禁止使用行为
用户不得利用我司服务从事以下行为,一经发现,我司有权不限时限速、暂停服务、永久封机、强制清退:
- 从事DDoS/CC攻击、端口扫描、爆破、渗透、恶意爬虫等网络攻击行为;
- 搭建翻墙代理、违规拨号、非法跨境传输信道等违法业务;
- 搭建赌博、色情、诈骗、黑灰产、虚假金融业务等违法违规站点及服务;
- 传播病毒、木马、恶意程序、侵权盗版资源;
- 违反《网络安全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一切行为。
2.2 物理机共享宽带资源规则
租用共享带宽物理机的用户,禁止持续跑满带宽。一经监测发现持续占满共享带宽,我司可依次采取警告、限速、强制清退措施。已经被警告、限速或清退的物理机订单,不支持任何退款申请。
2.3 违规处置通用说明
出现以下任意情况,所有产品一律不予退款、不予补偿、不予延期:
- 用户自身业务违规导致服务器限速、限流;
- 用户业务违规导致机器封禁、停机;
- 长期带宽跑满、资源过载导致的系统限速、封机、强制清退;
- 因用户操作失误、程序漏洞、恶意占用资源导致的一切问题;
- 存在违规记录、异常流量、机房告警记录。
第三条 费用与结算规则
- 所有服务价格以官网实时标价为准,用户下单即视为认可定价;
- 用户需按时续费,欠费自动停机、回收资源,欠费停机不退款、不补偿。
第四条 数据责任与备份声明
- 用户所有业务数据、网站数据、服务器数据,由用户自行全权负责备份;
- 我司不承担任何数据丢失、数据损坏、业务停运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;
- 机器下架、清退、到期停机后,我司有权清空所有数据,不再保留任何备份。
第五条 服务免责条款
- 因用户自身操作、程序问题、源码漏洞导致的故障、攻击、封禁,我司免责;
- 因运营商骨干网波动、区域性网络故障、不可抗力导致的短暂网络波动,我司免责;
- 本服务为机房基础网络资源服务,不保障用户业务收益、流量、访问量及商业效果;
- 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,我司最大赔付责任上限,不超过用户该订单实付金额。
第六条 退费相关协议(退款规则)
6.1 退款基础通用规则
- 无论购买时长是否在24小时以内,申请退款均需要先按自然日折算已使用费用,再扣除对应产品手续费;使用时长不足1自然日按1天计费。
- 所有退款申请统一通过平台工单渠道提交;用户提交退款工单,即视为用户充分知晓并同意本条全部扣费规则。
- 退款审核完成后资金支持原路退回至原支付渠道;原路退款时效为 3–15个工作日,具体到账时间取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处理进度。
6.2 分产品退款扣费标准
通用计算公式:可退款金额 = 实付总额 − 按天折算已使用费用 −(实付总额−已使用费用)×对应产品手续费比例
- 物理机 / 宿主机:手续费比例20%
- 云服务器 / 虚拟主机 / CDN:手续费比例10%
6.3 24小时内退款条件
购买服务24小时内,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方可提交工单申请退款,严格执行上述折算扣费规则:
1. 无任何违规记录;
2. 无异常流量、无机房告警记录;
3. 物理机未造成机房网络、硬件资源不良影响。
任意条件不满足,24小时内同样拒绝退款。
6.4 超过24小时退款
购买服务超过24小时,不支持自主退款,用户必须联系客服并提交退款工单协商处理,扣费标准与6.2条款完全一致。
6.5 退款手续费构成说明
物理机/宿主机(20%手续费)包含:人工运维服务费、机房运维费、第三方支付渠道手续费、服务器资源占用费、机房空置调度损失费。
云服务器、虚拟主机、CDN(10%手续费)包含:人工运维服务费、第三方支付渠道手续费、服务器资源占用费、资源空置调度损失费。
6.6 明确不支持退款范围
- 所有活动、特价、秒杀、折扣定制机型,不适用24小时退款政策,任何情况不予退款;
- 用户违规被限速、封机、强制清退订单;
- 服务周期届满、欠费停机回收资源订单。
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最终解释
- 用户下单、支付、使用服务即视为已阅读、理解、完全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;
- 本协议覆盖我司所有云服务器、物理机、宿主机、虚拟主机、CDN产品,全产品统一生效;
- 依据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》,本协议项下云计算、服务器、网络加速等数字化虚拟服务产品,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。
- 我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更新协议内容,更新后的协议在官网公示,用户持续使用服务视为接受修订版本;
-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优讯云(上海)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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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07月24日 正式执行